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资源资讯 > 通知公告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林市存量建筑建筑功能临时转换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6-01-08 15:00     来源: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     作者:莫振锋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规范存量建筑建筑功能临时转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支持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5〕12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桂林市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桂林市存量建筑建筑功能临时转换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自2026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止,共15天。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或送达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72号--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3楼305室),邮箱tdcbzx@guilin.gov.cn,联系电话:0773-2896570。

附件:桂林市存量建筑建筑功能临时转换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