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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士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漓江流域水生态修复成效持续提升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桂林市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市自然资源局作为主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漓管委等作为会办单位。收到委员的建议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力量对关于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漓江流域水生态修复成效持续提升的建议进行了学习和研究,并会同各会办单位及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核实。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近年来,我市积极统筹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系统治理,通过不懈努力,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漓江山水工程”)成功入围国家“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工程项目。该工程涉及水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等8类修复工程共83个子项目,并于2022年8月正式开工,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其中该工程涉及水生态修复类、湿地保护修复类项目38个,面积1.01万公顷,通过漓江山水工程等一大批项目的实施,持续探索漓江流域管水、护水、用水新模式,努力形成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和水安全齐抓共管的漓江流域保护工作格局,不断促进漓江流域水生态修复保护成效的维持和提升,确保桂林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台阶。
二、工作办理进度情况
(一)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水生态屏障
为推动漓江山水工程的实施,我市成立了以市领导为组长的漓江工作领导小组、漓江山水工作专班,统筹领导和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加强规划顶层设计。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桂林市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0-2035年),组织向国家申报《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4年),同时开展了《桂林漓江水生态修复研究》《漓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用以规范和科学指导漓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漓江流域水生态调查。为全面摸清漓江流域水生态调查底数,掌握水生态真实状况,为水生态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专项组织开展了漓江流域水生态调查,共在漓江流域设置水生态调查点位18个,调查水质、鱼类、大型底栖动物、着生藻类物种和数量。
三是加强城市段洲岛环境治理。为彻底解决城市段洲岛长期以来设施不全、人居环境差、遇洪水淹没、生态系统脆弱等严重影响城市水生态环境的问题,市漓管委、叠彩区已组织实施了如伏龙洲生态修复、蚂蟥洲、大小洲生态修复一期工程,正在实施大小洲、蚂蝗洲二期、南洲岛生态修复工程等。
四是持续推进漓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市水利部门积极打造水美乡村试点建设样本,成功创建阳朔县、兴安县两个全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桂林样板”,积极发展特色小流域综合治理,2022年至2023年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17个,总投资为9056万余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237.2平方公里;组织实施灵川县甘棠江全流域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环境,提升水生态水环境质量,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五是从源头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市农业农村部门长期以来积极开展漓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对畜禽粪污、农业面源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切断污染源排放,不提高漓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治理水平,切实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
(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为提高漓江流域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相关法规制度监管体系,根据市人大与市漓管等部门的立法计划,我市漓江流域正在形成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引领,以《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为“主干”,以《桂林市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等法规为“枝叶”的保护漓江地方法规体系。为规范和解决漓江沿岸洲岛、滩涂、岸线长期以来影响水生态环境的宿营、烧烤、乱停车等破坏水生态行为,《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立法起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持续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和河湖长责任递补机制,规范河湖长履职行为,市水利部门在象山公园建成桂林市首个河湖长制主题公园,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河湖生态保护。
2、部门联动,协同监管
漓江保护法治建设是推进漓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市通过立法引领构建了良好的生态法治保障体系,积极开展部门联动,协同监管。
一是加强与上沟通对接,形成监管合力。如:我市与自治区法院、检察院及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共同签署了《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推动自治区检察院出台16条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同监管。如: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漓管委等1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完整构建公检法保护体系,彻底破解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工作难题。利用数字漓江5G项目创建“漓江智慧执法司法平台”,利用数字漓江5G监控平台智慧化技术手段,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智慧执法司法机制,协同监管漓江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部门职责意识,发挥职能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漓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市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的长效机制,通过公布禁养区和粪污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社会相关举报和投诉,通过宣传引导,提高防污主体责任和绿色生态发展意识,通过专项整治,印发了《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助推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为持续强化漓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双随机”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漓江流域影响水生态环境的违法偷排、直排、超排行为,率先在全国建立健全公安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体系,已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高质高效的工作格局。
3、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影响和作用
2023年和2024年期间,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多名代表和机构,聚焦漓江山水工程的建设和成效,提出多项工作和建议,积极发挥人民代表、政协的建议和监督作用。
市直相关部门为充分履职,加强责任意识,对不属于自身权责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通过“四办”程序进行督查督办,确保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市政府为加强正在实施的漓江山水工程监督管理,提前安排市审计部门开展工程项目审计,目前已开展3批审计工作,完成67个项目审计。同时开展清单化时效化管理,自2023年起,启动日常工作周报制形式,对项目资金拨付、工程进度、工作计划任务等内容每周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和管理的跟踪监管
1、加强工程全程监督监管
为规范实施漓江山水工程,加强水生态修复和管理的跟踪监管,我市及时出台了关于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内容及流程》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由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业主单位为责任主体,按职责负责工程的后期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开展全流程专业精准服务、项目后期“天空地人网”监测的技术部分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开展“把脉”式服务,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和妥善处理。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水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指导开展水生态修复与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按要求开展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2、建立监测监管体系
目前,我市正在建设数字漓江5G融合生态保护利用综合平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16亿元,拟通过“云、网、端”全方位数字支撑体系构建数字漓江智慧生命体,建成漓江5G生态数字大脑,建立一体化生态智能感知体系,精准实施“天空地人”一体化监测,具备“水质监测”等多项功能。当前已在漓江干流支流全域共安装12个水质监测站点,安装可视化监控设备12处,实时水质监测、非法排污监管等,发现水质不达标、非法排污等情况预警系统自动发出预警通告,实现对断面水质可视化监测全方位监管。目前已完成“数据中枢功能”对接9个站点,15个点位,已接入生态环境厅实时更新的部分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数据等。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全面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信息化手段,快速、精确对漓江全域进行监测。
(四)加强工程成效评估,推动整改提质增效
通过水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的建设,我市也正在开展漓江山水工程“天空地人网”监测评估与适应性管理工作。该项目是漓江山水工程中的子项目,拟投资6475万元,正在建设中,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分布式存储等技术,推动漓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监测、管理、评估、决策、服务工作一体化、数字化、精准化、智慧化。同时做好制度体系建设、绩效管理、成效评估等在内的全过程技术管理。
通过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已逐步形成定期开展成效监测评估的程序,自治区和桂林市多部门开展审计、督查、列入绩效考核,不定期召开调度会、现场会,市政府组织于2024年上半年已累计召开项目专题推进会9次,有效推动如荔江市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临桂新区水系连通工程等水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不断推动我市漓江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成效的维持及增效作用。及时总结和选取成效好、生态效益好的生态修复项目编写典型案例,如:临桂桃花江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灵川县九屋镇等一批生态修复项目申报纳入2023年自治区典型案例在全区进行通报表扬。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将高度重视,一是将认真履职,继续联合市直相关会办单位,齐抓共管,系统梳理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持续推进水生态水环境的保护修复。二是继续完善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与协同监管,实行工作制度化和责任清单化。三是继续加强水生态修复和管理的跟踪监督,充分运用数字漓江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成效。四是加强成效评估与绩效评价,充分地发挥动员各界积极参与,筑牢水生态屏障,确保漓江流域水生态修复成效持续提升。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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