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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桂林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4169号提案(城建类3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4-05-11 15:10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地质勘查矿产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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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由贵单位主办的《关于加快桂林市饮用水应急与战略后备水源地建设的建议(提案)》,经研究办理,会办意见如下:

一、充分利用城市或重要工业已有水源地资源潜力

以往城市曾经使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优先考虑这一类水源地,在满足水质水量的前提下,这类水源地具有易开采的优势,有现成的开采井和管道。

二、供水水量满足应急需求

结合各城市的人口及用水定额确定供水需水量,供水水量应满足供水需水量。

三、供水水质要求

应急水源地为短时间的应急供水,水质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三类水质标准,但应急水源地中铁、锰等短期饮用不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的指标,超出三类水限值时亦可作为应急后备供水水源。

四、地质环境条件

根据地下水的赋存规律,尽可能选择在含水层层数多,厚度大,渗透性强,分布广,调节能力强及富水地区(段)。

五、过量开采地下水引发的环境问题

地下水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基础自然资源,同时又是战略性经济资源。由于地下水水量和水质均较稳定,不容易受到污染,具有较强的天然调蓄能力,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平衡等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在地表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则不可替代。但地下水开发利用不当,不仅会造成土壤盐渍化、植被退化等生态环境问题,而且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因而引发严重环境质量问题。

首先,地下水不合理开采造成污染和地面沉降。其次,过度开发地下水还造成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岩溶水分布地区,特别是城市地下水集中开采局部地段较为多见。地面塌陷问题在中国分布较广但受岩溶水分布的控制,南方的发生率高于北方由于不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造成的环境地质问题还有地裂缝、矿区地质灾害等。

六、地下水合理利用与保护措施

(一)合理开采地下水

合理开采地下水,既能够有效地缓解供水不足问题,还可以带来一系列生态与经济效益。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适当降低地下水位,可以有效防治土壤盐碱化,有利于增加降水和地表水体的入渗补给、减少潜水蒸发损失,有利于提高防洪、排涝标准。但是长期过量开采地下水,必然引发一系列生态与环境问题。

地下水超采有两部分:一是浅层地下水超采,指在限定区域内,以采补平衡为原则,地下水多年平均开采量超过了相应的总补给量,并造成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的现象;二是深层承压水超采,由于补给十分困难,其大规模开采即可视为超采量。

(二)加强地下水利用规划

对地下水开发利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地下水超采区,创造条件压缩超采,严格禁止增加开采;对采补平衡区,维持现状,不增加开采,有条件的地方可有限制地少量增加开采;对有开采潜力的地区,分三种情形,弱潜力区适当增加开采,中等潜力区全面规划,合理开采,较大潜力区重点开发,鼓励开采。

(三)提倡多水源补偿利用

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合理地利用地下水资源,控制地下水开采,尽量利用雨水,增加有效降水利用量,以地表水补充降水的不足,以地下水补偿地表水的不足,以再用水补偿原水的不足,以节水补偿供水的不足,以跨流域调水补充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的不足。

(四)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

健全地下水资源管理法制,实行水资源权属统一管理,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体系,硬化行政执法手段,严格规划约束下的取水许可制度。进一步推进水利产业化进程,加速水价改革,发挥价格对开源节水的调控作用。

(五)提高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科技水平

加强水文地质基础调查研究,在缺水地区努力寻找和勘查地下水,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评价,进行地下水区域开采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建立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建立与健全地下水监测网络系统和动态预测预报系统。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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