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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431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有效推进桂林漓江生态价值共育共享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关于“科学做好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答复
我市生态修复工作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我市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启动以来,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的关心与支持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了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和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将漓江流域划分为漓江上、中、下游三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14个保护修复单元,包括水生态保护修复类、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类、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类、水土保持类、矿山生态修复类、石漠化治理类、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类和农田生态保护修复类等8类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提高漓江上游水源涵养的保护和供给能力,同时可结合漓江中下游农产品供给区,提升打造农业生产、服务供给和生态休闲,强化生态化的农业农村的转型。
二、关于“强化漓江流域生态关联立法与有效执法”的答复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加强与市漓管委、林业与园林、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涉及漓江流域的用地用矿监管,依法履行好监管机制和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把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集合起来,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关于“推进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化发展”的答复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把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助力乡村振兴,对涉及漓江流域的乡村通过科学谋划,加强规划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加强规划指导,全力推进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为单元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结合漓江流域自然资源禀赋优势,为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及农业旅游化发展提供规划支持。
四、关于“重构乡村文化和争取更多资金支持”的答复
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中央和自治区已按申报实施方案有计划下拨相关奖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同时桂林市正在通过地方自筹、社会投入等方式多方配套资金,对漓江流域的水生态保护修复、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矿山生态修复、石漠化治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农田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建设和投资。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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