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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2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2023-05-25 09:30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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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杨代表:

提出《关于统筹推进桂林市生态修复的建议》,市政府办交由市自然资源局主办,市生态环境局协办。经与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现答复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和生态环境局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察桂林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谋划和统筹推进全市生态修复工作

(一)坚持系统理念,规划先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桂林市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2022年已经获批通过;二是组织编制《桂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成果已于今年4月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正在修完善待批复;三是向国家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申报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4,于20224参加国家答辩和竞选,并成功获批,三年国家和自治区奖补资金31.6亿元。

(二)实施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近年来,组织实施的相关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国土资源等多家媒体报道。报请市政府成立了漓江项目工作专班,由漓江工作专班专职组织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该工程共83个子项目(其中包括水生态保护修复类、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类、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类、水土保持类、矿山生态修复类、石漠化治理类、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类和农田生态保护修复类这8类修复工程)。目前漓江工作专班正在统筹有序推进目标是2024实现83个子项目全部通过国家验收。截至2023522日,83个子项目,已有60个子项目开工,2个子项目已组织验收,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10亿余元。

(三)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田生态功能提升。根据自然资源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局以申报国家级试点、自治区级试点为抓手,立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共计31个,居全区数量最多。其中国家试点4个,自治区试点3个,其它项目24个,争取自治区专项奖补资金共9000万元,组织编写出台了《桂林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规范和指导项目实施,提升农田生态功能

(四)开展废弃矿山核查,分类进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20212022组织开展全市废弃矿山图斑核查,编制《桂林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按照自然修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原则,多措并举,分类进行历史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进历史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至2025年全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率达到60%。近年来,除漓江流域外,专项争取矿山修复资金8500万余元,已组织县(市、区)有序开展历史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严抓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质量考核市生态环境局每年组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市、区)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的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培训班,掌握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的安排组织完成桂林市年度市本级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资料上报工作。确保取得基本稳定的考核结果,稳定转移支付资金。十三五以来,13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42.4亿元,其中2022年获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7.83亿元,市本级9898万元

)建立健全生态监测网络桂林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体系从2015年发展到今天,环境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已经覆盖全市各县区。桂林市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共有48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包括国控水站5个,区控水站18个、市控县控水站25个。水站监测指标主要包括常规五参数(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汞、砷、铅、六价铬、铜、锌、镉、总磷、总氮、生物毒性、叶绿素、蓝绿藻等。通过实时监测数据平台,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可随时了解全市主要河流与湖库的水质状况,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服务。桂林市空气自动站监测网络体系包括国控站6个、大气复合观测站1个,区控站13个,市控站2个,预警预报平台1个。桂林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站点分别为监测站、龙隐小学、八中、创业大厦、旅游学院、电子科大尧山校区(背景点),区控站为12县空气站和华侨旅游经济区点位。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为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严把环保准入关,牵头草拟了《桂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将全市划定为181个环境管控单元,明确了管控要求,制定了准入清单,为桂林资源开发、行业布局和重大项目选址审批提供了重要依据,对筑牢桂林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起到重要作用。该实施意见已于2021730日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在项目环保审批中建立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机制,强化环境准入管理,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明确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漓江风景名胜管理区核心区等重要环境敏感区内禁止新建建设项目。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为强化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市生态环境局、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及桂林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桂林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并与市公安局成立了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办公室,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目前我市已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桂林市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部门间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202231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桂林生态环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等计划性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市共有7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有效解决了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运用无人机、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排污许可监管平台等方式开展非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与国家部委、厅局业务部门沟通汇报,积极向上争取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及污染防治等专项补助资金。

)统筹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协助市漓江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全面铺开实施,确保生态修复效益。力争将漓江项目打造成为“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样板工程。

)抓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废弃矿山修复。按照区厅年度绩效考评目标任务,督促县区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按照“十四五的工作任务和总体方案,开展好废弃矿山自然恢复的审查认定,指导督促全市有序推进辖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年度计划与任务,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实现“十四五”工作目标与任务。

)强化生态监测网络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及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漓江流域环境监测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市级水质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格化等管理。统筹推进市县两级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社会监测机构质量、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组织做好各生态环境要素、重点污染源、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等监测与评价,挖掘和释放监测数据价值。

)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开展“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试点,推进“三线一单”成果智能化共享,发挥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和审批指引作用。待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下发后,将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工作。

)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加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实践探索,强化部门联动和制度创新,逐步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跨系统的信息互通、跨部门的工作协同,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执法。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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