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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广平乐柿子产业的建议(编号:092),由贵单位主办,我单位会办。我局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分别与经友新代表、平乐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沟通,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主要是平乐县生态农产品(柿子)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用地问题:一是该项目用地范围大部分是已获得批准征收的建设用地,未批复部分正在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准备报自治区申请征收;二是该项目部分范围超出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超出城镇开发边界的无法征收。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申请用地范围位于平乐二塘工业集中区西区,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且大部分用地范围为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存量建设用地,少部分为未获批土地。对于未获批复土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项目纳入了正在编制的平乐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方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即可按程序申请项目用地报批。
二、该项目如需增加用地,应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超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用地将无规划支撑。
三、根据“增存挂钩”机制,用地指标与盘活存量挂钩,没有盘活就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平乐县应加快盘活存量土地,以获得更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充分盘活园区内低效、闲置、批而未用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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