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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编号092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3-04-13 17:15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耕地保护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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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广平乐柿子产业的建议(编号:092,由贵单位主办,我单位会办。我局于2023320日下午分别与经友新代表、平乐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沟通,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主要是平乐县生态农产品(柿子)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用地问题:一是该项目用地范围大部分是已获得批准征收的建设用地,未批复部分正在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准备报自治区申请征收;二是该项目部分范围超出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超出城镇开发边界的无法征收。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申请用地范围位于平乐二塘工业集中区西区,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大部分用地范围为已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存量建设用地少部分为未获批土地。对于未批复土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该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平乐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方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即可按程序申请项目用地报批。

该项目如需增加用地,应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超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用地将无规划支撑。

三、根据增存挂钩机制,用地指标与盘活存量挂钩,没有盘活就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平乐县加快盘活存量土地,以获得更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充分盘活园区内低效、闲置、批而未用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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