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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的迫切需要,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落实和维护土地所有者权益提供制度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2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桂林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1月28日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根据各单位、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桂林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自2026年4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共15天。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或送达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72号-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3楼技术科),邮箱tdcbzx@guilin.gov.cn,联系电话:0773-3832271。
附件:
桂林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docx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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