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阳光明(被继承人)因保管不善,将304907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阳光明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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