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资源资讯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田峰证号为桂林市房权证秀峰区字第3024567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桂市国用(2007)第3013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2026-04-14 11:53     来源: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作者: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遗失声明

田峰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桂林市房权证秀峰区字第3024567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桂市国用(2007)第3013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峰

  2026414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