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宾帅全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桂林市房权证秀峰区字第3013966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桂房改国用(2001)第30051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宾帅全、朱德华(代)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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