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____刘瑞杰___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桂(_2023_)桂林市不动产权第_0024252_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瑞杰
2026年 04月 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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