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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七星区晟景苑小区4栋、5栋不动产登记的告知书
桂林市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建设七星区晟景苑小区4栋、5栋楼,业主反映已入住多年,你公司未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区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17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已将该楼栋纳入桂林市不动产“登记难”清单。
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法定负责人,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二条规定,拟由七星区人民政府指定申请主体或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代表作为主体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现进行公告告知,公告期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2月4日(共60个工作日),有意见请在公告期内到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二楼企业登记难窗口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73-8986109),公告期满(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24:00时)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七星区人民政府指定申请主体或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代表作为主体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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