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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七星区临江路212号伏波花园34栋1单元1号不动产登记的告知书

2025-09-08 10:42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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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七星区临江路212号伏波花园341单元1号不动产登记的告知书

桂林市宏华房地产实业开发公司:

你公司开发建设七星区临江路212号伏波花园341单元1号,业主反映已入住多年,你公司未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区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17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已将该楼栋纳入桂林市不动产“登记难”清单。

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法定负责人,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二条规定,拟由七星区人民政府指定申请主体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现进行公告告知,公告期为202598日至2025124日(共60个工作日),有意见请在公告期内到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二楼企业登记难窗口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73-8986109),公告期满(公告截止时间202512424:00时)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七星区人民政府指定申请主体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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