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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24〕10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桂东北天然气环网桂林一阳朔一荔浦段(临桂段)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临桂区六塘镇羊田村民委员会,南边山镇军洞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2231公顷(果园0.1614公顷、乔木林地0.0562公顷、其他林地0.00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桂东北天然气环网桂林-阳朔-荔浦段(临桂段)项 目建设用地,由你市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最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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