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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评估机构入库评审工作的公告

2020-12-07 11:06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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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评估机构入库

评审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评估机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摇号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办法》(市国土资字〔2017〕80号)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土地估价机构入库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围条件

(一)通过2020年度工商年检;

(二)取得省、自治区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三)具有房地产评估二级以上资质;

(四)在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登记并取得相应的会员证书;

(五)近三年抽查的土地估价报告均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级;

(六)近三年执业无不良记录;

(七)桂林市外的机构必须要在桂林市城区设立分公司,保证有固定办公场所、三名以上有执业资格的常驻工作土地估价师和三名以上有执业资格的常驻工作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可以是同一人)。

二、申请入库需提交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副本原件核对);

(二)省、自治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三)省、自治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四)备案注册土地估价师的资格证书、备案注册房产估价师的资格证书、以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分公司明确三名常驻工作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五)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的证明(以行业协会的证明为准);

(六)出具同意按照《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摇号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办法》(市国土资字〔2017〕8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并自愿参与2021年度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摇号选取土地评估机构(个人以及单位部分业务)的承诺书。

三、评审办法

依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摇号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办法》(市国土资字〔2017〕8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2020年12 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6日止。

(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申请入围机构携带相关材料到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报名(联系电话:0773-2859892)。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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