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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储备土地的管护,防止侵占、破坏储备土地等行为的发生,促进土地资产发挥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桂林市土地储备管理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桂林市储备土地管护及临时利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自2025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共15天。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或送达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72号-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3楼技术科),邮箱tdcbzx@guilin.gov.cn,联系电话:0773-3832271。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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