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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的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漓江右岸解放桥至象鼻山段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详见自然资源局十楼公示栏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该项目位于桂林市滨江路解放桥至象鼻山段东侧人行道,规划范围为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漓江右岸解放桥至象鼻山段,总长1.405km。本次主要规划建设设施为移动式铝合金防洪墙,相对于原规划位置,向车行道方向偏移约2m。规划建设设施的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送达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中心三楼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2809615 5625041),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4日止。
公示网址:https://zrzyj.guilin.gov.cn/xwzx/ghgs/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4日
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漓江右岸解放桥至象鼻山段规划调整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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