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左玉玺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桂林市房权证象山区字第3007985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桂房改国用(2000)第0389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左金凤(继承人)
2026年04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