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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猫儿山生态旅游索道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5-02-21 15:04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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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2518


桂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猫儿山生态旅游索道项目一期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兴安县华江瑶族乡高寨村民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6391公顷乔木林地0.5903公顷、竹林地0.0456公顷、其他林地0.00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猫儿山生态旅游索道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由兴安县依法以划拨方供地。

二、要督促兴安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 ,及时支付补偿费;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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