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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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0:36:00     来源: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政策法规与督察科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市法办发2025〕2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最主要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上的重要作用。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4年度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时机,开展分组研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理解水平。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措施及成效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的文件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制度。2024年年初提交了2023年度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参加 2023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圆满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自然资源部关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办公室关贯彻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自然资源工作实际20228月我局印发《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然资源系统按照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全面实行自然资源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厘清自然资源法定职责,2024年按照市委编办职能调整要求,完成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编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了权责清单,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二)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有效的清理过期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规范性文件。2024年共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5份。

(三)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8号)的规定。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2024年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共4份。

(四)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按照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在期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024年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共20份。

(五)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为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的法律监督责任。我局自2016年开始聘请法律专家及律师为局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2019年将公职律师纳入法律专家委员会。2024年我局择优聘请4名法律专家及1名公职律师作为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咨询规范性文件、重大疑难问题及日常解惑,为促进我局行政行为的规范作出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五、提升执法效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提高办案质量。2024评查自然资源案46,其中土地案卷39本、矿产案卷4本、规划案卷3本。经过初评及复核程序,共评选出优秀案卷18宗(土地14宗、矿产3宗、规划1合格案卷25,不合格案卷宗3宗(土地2宗、规划1宗)。

(二)认真落实2024年卫片图斑审核工作并督促纠正修改。市级卫片数据审核组督促各县(市、区)及时上报卫片图斑核查结果,实行“上报-审核-整改-审核”快速审核反馈机制,核查一宗、填报一宗、审核一宗、上报一宗,避免“扎堆式”上报和审核。并将发现的存疑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督促立即整改,再报,再审核,确保按时完成图斑核查判定上报工作。

(三)夯实违法线索核查工作有效开展执法经常性监督。对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领导批办、上级转办、媒体反映、12345热线等各类违法线索按规定进行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提高违法线索核查的效率和准确度。2024年,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移交问题线索4条,已办结4件;上级转办或群众举报的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共31件,已办结3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涉及自然资源执法线索办理2048件,已办结2048件。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完善普法宣传机制。

2024年3月,按照《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将普法任务细分落实至各业务科室,明确普法任务,突出普法责任。清单涉及普法内容五项,其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列入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并进行了学习。其他四项内容分别于民法典宣传月、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宣传日、宪法宣传日期间完成了普法宣传任务。

七、做好行政调解、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案件办理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案件报备制度等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政府机关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听证及出庭工作。

(二)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裁决职责,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的裁决工作,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在依法维权中的负担2024年我局无行政裁决事项。

八、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现“阳光政务”。在门户网站专门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通过专栏申请信息公开和查阅主动公开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21件,已办结118件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有效开展信访工作。通过设置并公示热线电话、网站留言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九、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承诺制度、告知义务,我局在办公场所和网站公布小微企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政策,同时在办事窗口设置醒目字样,不断完善告知内容,做到在登记前告知清楚、登记中提醒到位、登记后责任明确,保障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经营主体,并对设立涉企收费作出严格限制,切实降低经营主体经营成本。2024年,我中心为五城区96家小微企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共计158030,涉及房产面积6.98万平方米。

十、存在的困难

(一)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不足。物质基础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目前我局各方面经费紧张,普法宣传教育方面的经费十分拮据,使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难度加大。

(二)从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工作任务重。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但我局现有在职在编且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不超过4人,还承担着部分日常工作和其他专项工作,工作任务繁重,需尽快增加该方面的人员储备。

(三)复议、诉讼案件发生率较高,败诉风险较大,举证困难。我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违法建设查处、不动产登记、规划管理等重要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重大利益,每年复议诉讼案件数量较大。其中涉及的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因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执法程序有瑕疵等问题,易引发复议、诉讼,导致败诉。部分征地类案件,由于时间久远,当时法律法规不完善,在办理征地工作过程中,征地程序有轻微瑕疵,且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导致资料保存不全,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时,证据提交困难。同时,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林权登记存在程序不规范、部分有权属争议的林地也登记颁发了林权证等情况,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导致林权登记类案件败诉率较高。下步承包权登记工作移交到自然资源部门后,也面临与林权登记案件相似的问题。

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争取经费支持,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增加人员储备,强化队伍建设。吸纳人才,安排固定且专业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把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征询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行政争议。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同时强化担当意识,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有错误时主动纠错,减少行政争议成案;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与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指导。

(四)按照<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认真谋划补齐短板。对未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提前谋划部署,对照以往的工作得失,查找问题、补齐短板。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