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落实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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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09:45:0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周建梅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反馈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市督效办发〔202114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公众形象,结合我局职责和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部门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的部署和要求,充分重视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合理诉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持续改进工作方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加强定期督查通报,促使自然资源部门公众形象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目标要求

通过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入推进,努力在我市自然资源系统中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主体责任和大局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宗旨意识、群众观念不断强化,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三是管理理念和职能切实转变,监管和服务更加到位,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努力为提高我局社会评价满意度多作贡献,促使自然资源部门公众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整改事项和措施

局党组根据部门职能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组织人员针对群众所提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定人定责、规定完成时限,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及诉求具体整改计划详见附表《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计划表》。

三、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实效

抓好整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实现整改的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市自然自然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责任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健全完善机制有明确的整改目标,解决问题有正确的方法,建立机制有长远的规划。

(二)强化责任主体

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有领导责任,对整改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解决突出问题方面,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到具体人员,做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等方面工作

承担具体任务的科室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整改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对照整改目标和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做好公开公示及通报

  局人事科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督促相关科室(部门)按要求报送各项整改工作情况、资料台账及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并对群众意见整改工作整体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附件:《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计划表》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1513

附件1: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