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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汇总表

发布日期: 2025-11-20 17:05

附件1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名称

收费单位

名称

单位

性质

收费

项目

收费

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

依据

备注

1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部门

耕地开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主体落实。

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确定。

耕地开垦费收缴程序规范。

耕地开垦费使用管理严格化。

加强对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监督。

永久基本农田征收标准:水田(水浇地)80元/平方米,80万元/公顷;旱地40元/平方米,40万元/公顷。

一般耕地征收标准:水田(水浇地)优等(1-4)40元/平方米,40万元/公顷;高等(5-8)30元/平方米,30万元/公顷;中等(9-12)20元/平方米,20万元/公顷;旱地高等(7-8)20元/平方米,20万元/公顷,中等(9-12)15元/平方米,15万元/公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财税【2019】35号


2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部门

土地闲置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征收土地闲置费用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即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自然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由税务部门执收

3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部门

矿业权出让收益

行政事业性收费

矿业权出让收益

见《矿业权

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的通知》(桂财综〔2021〕63号)

由税务部门执收

4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事业单位

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工本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不动产登记费用

工本费10元/本,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元/件,特殊情况登记费减免。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5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土地整治中心

事业单位

技术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土地清查、实施方案编制、可研报告编制、勘测技术服务、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复核、测量服务、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报备入库审查论证、地块核查、土地报批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6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事业单位

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7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事业单位

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8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事业单位

数字化地形图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数字化地形图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9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事业单位

权籍调查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权籍调查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10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事业单位

放线测量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放线测量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8号)


11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事业单位

房产测绘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房产测绘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房产测绘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94号)


12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事业单位

控制测量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控制测量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8号)


13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事业单位

变形测量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变形测量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8号)


14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零星测量费(个人)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含各类非常规项目的零散测绘

外业:496.51元/人工日;内业:302.32元/人工日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15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地形测量费(个人)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野外采集数据、编辑

15695.72元/幅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16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建设用地测绘费(个人)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联测条件坐标、计算、钉桩

4371.10元/件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四点为一件

17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不动产权籍调查费(个人)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土地、房屋权属调查、查档,相关信息入库

0.56元/平方米,最低收费626元/户

广西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

桂不动产代协[2019]4号


18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权属调查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地类、权利人等权属调查

0.25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

桂价费函[2009]261号


19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零星测量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含各类非常规项目的零散测绘

外业:496.51元/人工日;内业:302.32元/人工日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20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地籍测绘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地籍要素采集、编制、地籍图绘制

19179.22元/幅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21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建设用地测绘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联测条件坐标、计算、钉桩

4371.10元/件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22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面积计算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零星项目的面积核算

4250元/0.1平方公里

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23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坐标转换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坐标、高程转换

30.40元/点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24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地形测量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野外采集数据、编辑

15695.72元/幅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25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拨地定桩测量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联测条件坐标、计算、钉桩

4371.10元/件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26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不动产权籍调查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土地、房屋权属调查、查档,相关信息入库

住宅:0.56元/平方米,最低收费626元/户;非住宅:0.46元/平方米,最低收费626元/户

广西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

桂不动产代协[2019]4号


27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房产测绘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房屋分户图、分摊、面积核算

住宅:1.00元/㎡;商业楼:1.50元/㎡;多功能综合楼:2.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桂价费函[2009]261号


28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套合图测量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含各类非常规项目的零散测绘

外业:496.51元/人工日;内业:302.32元/人工日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29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控制测绘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选点、埋石、观测、绘点之记、计算

2562.78元/点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30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确权图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地籍要素采集、编制、地籍图绘制

19179.22元/幅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31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范围图测绘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地籍要素采集、编制、地籍图绘制

19179.22元/幅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32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制图测绘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图形纠正、要素取舍、整饰内容的编辑

4250元/0.1平方公里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33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土地预审套图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土地用地预审审批

1、图形编制(A4图幅) 2005元/宗

2、图纸输出(A4图幅) 150元/套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财建[2009]17号


34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建设用地图件审图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计算面积: 200元/宗(5000m2以下);0.04元/m2(5000m2以上)

国家测绘局

国测发【1993、082号


35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事业单位

勘测定界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1、勘测定界 0.372元/平方米(面积大于10亩);2400元/宗(面积小于10亩,按零星测量计费)

2、权属调查:党政机关、全额预算事业单位0.1元/平方米;企业、自收自支 0.25元/平方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 0.2元/平方米;城镇居民0.3元/平方米

3、图纸编辑费A4 100元/幅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

财建[2009]17号、桂价费函[2009]261号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