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秋华证号为3024873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
刘秋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七星区东江路244号(原:东江路196号)1-2层住宅,证号为3024873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秋华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