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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桂林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土资源处置工作,我局草拟了《桂林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土资源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使该《管理办法》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自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27日止,共16天。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桂林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土资源处置管理办法意见的意见”),或送达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8号-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桂林市自然资源局12楼矿业权管理科),邮箱zrzyjkqk@guilin.gov.cn,联系电话:0773-282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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